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乌苏地方海事局于2006年6月22日正式挂牌成立 |
乌苏地方海事局于2006年6月22日正式挂牌成立,与乌苏征稽处合署办公,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,现有编制7人。主要担负着乌苏、奎屯、沙湾及和丰两市两县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。目前辖区多为旅游船只;水域面积共有29738亩(不包括兵团水域),其中,乌苏6568亩,沙湾17570亩,和丰5250亩,较大面积的有4个。
工作职责是:
1、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,水上交通安全监督和防止船舶污染、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、航行安全保障的方针、政策、法规和技术规范、标准,及自治区制定的各类有关规定及实施细则。
2、领导和管理辖区内的海事工作,制定辖区发展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。
3、负责辖区内水上交通管理秩序,辖区船舶管理工作,组织开展水上安全检查。
4、负责实施国家、自治区有关水路运输的法律、法规、实施水运市场准入管理,维护水运市场秩序,负责《水路运输许可证》及《船舶营运证》发放工作。
5、负责辖区内,渡工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。
6、负责辖区内船舶、船用产品,以及船舶设施的检验工作。
7、负责辖区海事系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,装备的配置管理工作。
8、负责辖区内船员适任资格培训、考试、发证和审验工作。
9、负责处理辖区水上交通事故,并统计上报。
10、负责完成法规规定或上级交办的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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乌苏地方海事局工作人员执行任务。 |
乌苏地方海事局自成立以来,认真按照自治区海事局的安排部署,本着认真做好行政执法工作,切实负起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职责的原则,克服双重工作管理模式任务重、压力大等种种困难,对辖区水域分布状况、水上运营情况、水上交通安全等问题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,掌握了第一手资料,这些都为今后海事局打开工作局面、正常行使职权、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。
作为一个新成立的单位,我们将会在抓好基础建设工作的同时,抓紧内部制度的建立工作,正确把握海事执法的职能定位,不断研究新情况、新问题,不断拓展海事管理工作的新思路,明确海事执法职责、监管内容、工作标准等,采取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和办法,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海事局及
自治区地方海事局的指示要求,真正担负起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职责,为全疆海事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》等相关法律法规查询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