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乌苏交通规费征收稽查处
关于“五·一”期间安全生产及节日放假的通知
各所、队、机关各科室:
“五•一”长假即将来临,为确保节日期间安全,使各族职工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,现对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及节日放假等事宜做如下通知:
一、 进行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。首先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在节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,对单位的水、电、车辆、消防设施、财务室等安全生产重要环节、重点部位等进行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,有效消除各类事故隐患。其次是加强节日期间水上安全管理工作,要对辖区水域船舶进行安全检查,并做好安全宣传工作,认真履行监管职能,及时纠正各种违章行为。
二、 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。各单位要加强放假期间的值班工作,领导要坚持带班,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严守值班岗位,认真做好值班登记,切实履行值班职责,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。各单位于4月28日前将值班表报处办公室。
三、节日期间要加强对车辆的管理,做到车辆及时安全入库,严格控制车辆外出,严禁公车私用和酒后驾车。
四、放假时间:2007年5月1日-7日放假,共7天。4月28日、29日、30日正常上班。
五、从2007年5月1日起执行夏令作息时间,上午9:30-13:30上班,下午16:00-20:00上班。
特此通知。
二00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