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乌苏征稽处五项便民利民措施
一、增加收费服务网点,为了方便车主交费,在距市、县较远而车辆又相对较多的乡镇和团场设立收费服务网点,
乌苏所在124团设立一个收费网点;奎屯所在123团设立一个收费站,在奎屯增设一个收费服务网点;和什所在和丰县
城设立一个收费网点,除123团收费站管理另有规定外,其他各收费网点采取定时收费,每月28日-30日(三天)。
二、延长收费时间,各单位在月末月初缴费高峰期,遇节假日不休息,中午不中断收费,凡是在上班时间内,一律
不得拒收。
三、增加服务设施,各所要设立服务咨询台或者设服务咨询电话,为车主提供咨询服务,设置饮水机,服务台配备
书写工具。
四、处稽查队、各所稽查小组以查扣的违章车辆,当日末处理的,必须移交给内勤处理,搞好移交,并注明扣车(扣
证)原因、处理意见,减少车主来处理找不到处理人员的问题,处稽查队移交给处业务科处理,业务科人不在时可以移
交给财务科或办公室。
五、待条件成熟后,处给各收费大厅设立查询机和刷卡机,为车主提供更快更方便的服务。
此便民利民措施从2004年4月1日起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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